新年開新局,實干謀新篇。為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,按照市中院統一部署,1月14日,經區法院開展2025年首次集中執行行動。清晨5:30,閃爍的警燈劃破夜幕,呼嘯的警笛喚醒沉睡的街道,26名執行干警整裝集結、斗志昂揚,向涉民生執行案件亮劍執行。
本次執行行動,拘傳7人,約談2人,拘留2人,執行完畢3件,部分履行4件,達成和解4件,和解及執行到位金額98萬元。
執行現場
善意執行
化“強制”為“主動”
趙某與錢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,經法院主持調解,雙方達成調解協議。因錢某未按調解協議約定時間履行還款義務,無奈之下,趙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,考慮到該案執行標的不大,執行干警積極組織雙方調解,基于錢某還款意愿較為積極,雙方再次達成和解。不料,錢某在陸陸續續履行了部分款項后,突然失聯了。執行干警多次嘗試與錢某聯系無果后,遂將其列入此次執行行動名單。
1月14日清晨6時許,執行干警按照前期掌握線索,早早來到錢某居住地,敲開了錢某的家門。在與錢某溝通過程中,執行干警得知其并非故意逃避履行,而是前段時間突發重病,目前剛病愈出院居家休養中,經濟上確實困難。
面對錢某的現實困境,執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,一邊寬慰錢某,讓其好好養病,注意身體,另一邊及時向申請人趙某反饋被執行人實際情況,積極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化解方案。
“誰家還沒有個困難的時候,之前錢某一直都在積極還錢,現在剩余款項雖不多,但錢某這邊確實在生活上遇到了困難,還款能力有限……”,經過執行干警耐心的解釋和溝通,趙某切實了解到了錢某的困難處境,表示愿意放棄部分貨款,并免除其延期履行的債務利息。
錢某也被趙某的體諒與退讓打動,積極聯系親屬籌措錢款,當場將剩余執行款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全部履行完畢。
靈活執行
破“困境”促“履行”
孫某與威海某安裝公司(以下簡稱安裝公司)買賣合同糾紛一案,經法院主持調解,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,約定了還款期限及金額。但之后,安裝公司法人李某僅向孫某支付了部分貨款,剩余11萬元遲遲不肯清還,孫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執行立案后,執行干警多次聯系李某,督促其盡快履行還款義務,但李某始終態度消極、拒不履行。6月18日,執行干警對李某進行了第一次拘傳,拘傳過程中,李某表示自己不是不想還款,只是公司經營不善,資金實在周轉不開。為盡量減少執行對企業經營的影響,執行干警從善意文明執行角度出發,采取“放水養魚”的執行方法,決定暫時不采取其他強制措施。同時耐心向李某釋法明理,詳細闡述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,最后李某答應,等近期一筆10萬余元的工程款到賬后,會告知法院進行扣劃。在執行干警的組織協調下,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,并對剩余8000余元貨款給予2個月的履行期限。
因李某未按和解協議約定時間償還剩余的貨款,孫某在多次催促無果后,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。此次執行行動,執行干警再一次將李某拘傳到法院,對其拖延、抗拒執行的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,再次強調拒不履行的嚴重后果,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會給企業信譽帶來的不良影響。
在執行干警釋法說理、曉明利害下,李某認識到逃避執行的錯誤,表示立馬籌錢還款,當場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將剩余欠款全部付清。
高壓執行
強“震懾”破“僵局”
周某和吳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,法院依法判決吳某償還周某借款本金及利息。判決生效后,吳某始終未履行還款義務,周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首次執行時,執行干警并未查到吳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及線索,吳某也銷聲匿跡,不知所蹤,無奈依法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,待發現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后,立即恢復執行。
“法官,吳某回來了,他現在應該就住在……”此次執行行動前夕,申請人周某向法院提交了吳某的行蹤線索。為確保拘傳到位,行動前,執行干警仔細研判行蹤路徑、周密計劃部署、提前駐點蹲守,終于在14日清晨,將外出躲避執行一年多的吳某堵在家中,并成功將其拘傳到法院。
執行調解室里,面對執行干警釋明法理的還款督促、苦口婆心的調解勸說,吳某始終態度強硬,拒不履行。從清晨到下午,連續數個小時的釋法協調,吳某態度雖有所松動,但還款意愿不強,仍試圖拖延逃避執行。
直到執行干警對其當場宣讀了司法拘留決定書,得知自己要被送拘,吳某的心理防線終于崩塌,幡然悔悟,當即表示會積極履行義務,并當場聯系家人籌錢清償了全部欠款。至此,案件得以圓滿執結。
新的一年,經區法院將始終保持執行高壓態勢,不斷加大執行力度,全力推進執行工作走深走實。同時,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,靈活運用執行措施,兼顧執行工作的剛性與柔性,平衡執行力度與溫度,最大限度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,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力度與溫情。